柱钢筋接头位置要求 柱子钢筋搭接规范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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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钢筋接头位置要求

钢筋在混凝土构件中主要是承受拉力,钢筋接头是钢筋承受拉力时的薄弱环节,钢筋的接头应设置在构件受力较小处。

(1)单跨梁板的纵向受力筋接头不宜设在跨中1/2范围内;

(2)连续梁板的纵向受力筋接头,上部负弯矩筋应设在跨中附近,下部主筋应设在支座处。但对满堂基础底板,因其弯矩图和楼板方向相反,钢筋的接头位置也应相反,即上筋应在支座处,下筋则在跨中。

(3)钢筋接头还不宜设置在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范围内。

(4)钢筋接头就不应该集中,要尽量错开位置,让薄弱环节分散开来。

对重要构件,施工单位应根据所供应钢筋的实际长度,在施工前先进行翻样出钢筋的接头布置图,才能确保接头位置符合上述要求。

详细说明

钢筋连接是指钢筋的连接方式,钢筋的连接方式主要有绑扎搭接、机械连接、套管灌浆连接和焊接四种。接头应尽量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应避开结构受力较大的关键部位。

抗震设计时避开梁端、柱端箍筋加密范围,如必须在该区域连接,则应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在同一跨度或同一层高内的同一受力钢筋上宜少设连接接头,不宜设置2个或2个以上接头。

原则:

1、接头应尽量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应避开结构受力较大的关键部位。抗震设计时避开梁端、柱端箍筋加密范围,如必须在该区域连接,则应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

2、在同一跨度或同一层高内的同一受力钢筋上宜少设连接接头,不宜设置2个或2个以上接头。

3、接头位置宜互相错开,在连接范围内,接头钢筋面积百分率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4、在钢筋连接区域应采取必要的构造措施,在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配置横向构造钢筋或箍筋。

5、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如桁架和拱的拉杆)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6、当受拉钢筋的直径d>25mm及受压钢筋的直径d>28mm时,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常用焊接方法

包括电阻电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电弧焊,使用中应注意:

1、电阻电焊:用于钢筋焊接骨架和钢筋焊接网。焊接骨架较小钢筋直径不大于10㎜时,大小钢筋直径之比不宜大于3倍;较小直径为12~16㎜时,大小钢筋直径之比不宜大于2倍。焊接网较小钢筋直径不得小于较大直径的60%。

2、闪光对焊:钢筋直径较小的400级以下钢筋可采用“连续闪光焊”,钢筋直径较大,端面较平整时,宜采用“预热闪光焊”,钢筋直径较大,端面不平整时,应采用“闪光-预热闪光焊”。

连续闪光对焊所能焊接的钢筋直径上限应根据焊接容量,钢筋牌号等具体情况而定,具体要求见《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不同直径钢筋焊接时径差不得超过4㎜。

3、电渣压力焊:仅用于柱、墙等构件中竖向或斜向(倾斜度不大于10°)钢筋。不同直径钢筋焊接时径差不得超过7㎜。

4、气压焊:可用于钢筋在垂直位置、水平位置或倾斜位置的对接焊接。不同直径钢筋焊接时径差不得超过7㎜。

5、电弧焊:包括帮条焊、搭接焊、坡口焊、窄间隙焊和熔槽帮条焊。帮条焊、熔槽帮条焊使用时应注意钢筋间隙的要求。窄间隙焊用于直径≥16㎜钢筋的现场水平连接。熔槽帮条焊用于直径≥20㎜钢筋的现场安装焊接。

注:不同直径钢筋焊接时,接头百分率计算同机械连接。

柱子钢筋搭接规范图集

参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2015版)

8.4 钢筋的连接

8.4.1

钢筋连接可采用绑扎搭接、机械连接或焊接。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的类型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混凝土结构中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在同一根受力钢筋上宜少设接头。在结构的重要构件和关键传力部位,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连接接头。

8.4.2

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其他构件中的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时,受拉钢筋直径不宜大于25mm,受压钢筋直径不宜大于28mm。

8.4.3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互相错开。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倍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图8.4.3)。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

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当直径不同的钢筋搭接时,按直径较小的钢筋计算。

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宜大于50%;对板、墙、柱及预制构件的拼接处,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并筋采用绑扎搭接连接时,应按每根单筋错开搭接的方式连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按同一连接区段内所有的单根钢筋计算。

并筋中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单筋分别计算。

8.4.4

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搭接长度,应根据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按下列公式计算,且不应小于300mm。

8.4.5

构件中的纵向受压钢筋当采用搭接连接时,其受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8.4.4条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的70%,且不应小于200mm。

8.4.6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的横向构造钢筋应符合本规范第8.3.1条的要求;当受压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尚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的范围内各设置两道箍筋。

8.4.7

纵向受力钢筋的机械连接接头宜相互错开。钢筋机械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d为连接钢筋的较小直径。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机械连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拉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大于50%;但对板、墙、柱及预制构件的拼接处,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纵向受压钢筋的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机械连接套筒的保护层厚度宜满足有关钢筋最小保护层厚度的规定。机械连接套筒的横向净间距不宜小于25mm;套筒处箍筋的间距仍应满足相应的构造要求。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结构构件中的机械连接接头,除应满足设计要求的抗疲劳性能外,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50%。

8.4.8

细晶粒热轧带肋钢筋以及直径大于28mm的带肋钢筋,其焊接应经试验确定;余热处理钢筋不宜焊接。

纵向受力钢筋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钢筋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且不小于500mm,d为连接钢筋的较小直径,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焊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纵向受拉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大于50%,但对预制构件的拼接处,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纵向受压钢筋的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8.4.9

需进行疲劳验算的构件,其纵向受拉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也不宜采用焊接接头,除端部锚固外不得在钢筋上焊有附件。

当直接承受吊车荷载的钢筋混凝土吊车梁、屋面梁及屋架下弦的纵向受拉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闪光接触对焊,并去掉接头的毛刺及卷边;

2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焊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25%,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应取为4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

3

疲劳验算时,焊接接头应符合本规范第4.2.6条疲劳应力幅限值的规定。

图集参见16G101-1

柱子钢筋接头错开规范

钢筋焊接的规范:

1、接头应尽量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应避开结构受力较大的关键部位。抗震设计时避开梁端、柱端箍筋加密范围,如必须在该区域连接,则应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

2、在同一跨度或同一层高内的同一受力钢筋上宜少设连接接头,不宜设置2个或2个以上接头。

3、接头位置宜互相错开,在连接范围内,接头钢筋面积百分率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4、在钢筋连接区域应采取必要的构造措施,在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配置横向构造钢筋或箍筋。

5、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如桁架和拱的拉杆)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6、当受拉钢筋的直径d>25mm及受压钢筋的直径d>28mm时,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柱子钢筋接头连接规范

受力钢筋的接头应设置在内力较小处,并错开位置布置;同一根钢筋应尽量少设接头;绑扎钢筋的接头,要求两接头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3倍的搭接长度;

接头与钢筋起弯处的距离不得小于l0d,其接头位置也不得设在构件的最大弯矩处;受接区钢筋绑扎接头长度按下表执行;受压区钢筋搭接长度按受拉区的0.7倍计算。

详细说明

光面钢筋:I级钢筋(Q300钢钢筋)均轧制为光面圆形截面,供应形式有盘圆,直径不大于10mm,长度为6m~12m。

带肋钢筋:有螺旋形、人字形和月牙形三种,一般Ⅱ、Ⅲ级钢筋轧制成人字形,Ⅳ级钢筋轧制成螺旋形及月牙形。

钢线(分低碳钢丝和碳素钢丝两种)及钢绞线。

冷轧扭钢筋:经冷轧并冷扭成型。

直径大小:

钢丝(直径3~5mm)、细钢筋(直径6~10mm)、粗钢筋(直径大于22mm)。

结构作用:

受压钢筋、受拉钢筋、架立钢筋、分布钢筋、箍筋等

钢筋现如今被广泛应用于任何建筑上,为人类的进步取得了更好的证据,也是现如今对钢筋的质量的考察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按(等面积 )原则代换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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